减少伤亡。 (三)、教师宿、办室失盗紧急处理预案 1、及时报案。如发现门窗被破坏,宿、办室内橱柜、抽屉的锁被撬坏,就可断定宿舍已被盗,要立即向学校值周领及公安机关报案。 2、保护好现场。如果案件发生在宿、办室内,不要围观,更不能翻动室内的任何物品。对盗窃分子可能留下痕迹的门柄、窗户、门框等也不能触摸,以免把无关人员的指纹留在上面,给勘查再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 3、如实回答前来勘查和调查的人员提出的各种问题。如被盗的时间、地点、发现被盗的情况;被盗物品的名称、数量、特征;保管和存放等问题。 4、积极向负责侦破案件的人员提供情况,反映线索,协助破案。 七、报告程序: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,严格落实德育处,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、运转有序。 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,应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和当地政府,重大以上紧急情况发生后,学校立即报告区政府、市教育局。 上报时做到及时、准确、全面、不漏报、不虚报。报告内容为:事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单位、事故的简要情况,死亡人数、受伤人数、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。 八、善后处理: 1、学校要切实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、慰问工作,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,维护学校稳定。 2、对伤害学生的赔偿要依据《民法通则》、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执行。 九、调查与结案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,按照属地为主、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,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,查清事实,查明原因,限期报结。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,尊重科学,依法处置的原则,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。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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